《洛陽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正式頒布實施
近期,隨著全國第5個防災減災日的臨近和四川省蘆山“4·20”地震災后救助工作的深入開展,《洛陽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經(jīng)該市政府審議通過,正式頒布實施。此次出臺的應急救助預案主要從組織機構(gòu)、職責分工、應急保障、信息管理、應急響應、災后救助和恢復重建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與細化。這為該市今后應對自然災害救助工作起到了強有力的措施保障作用。
洛陽市地處豫西,西南部為伏牛山腹地,中北部為丘陵
地區(qū),僅2012年,該市共發(fā)生干旱洪澇風雹災害11次,共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就高達1億多元。
今年初,為將因自然災害造成的人民生命財產(chǎn)損失降到最低,組織實施救援救助工作順利有序,洛陽市民政局對該市2008年擬訂的應急救災方案進行了進一步完善的修訂,于近期由洛陽市人民政府正式出臺了符合該市實際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使該市的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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