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27歲的楊云因感情糾葛想報復(fù)前男友陳民,便用仿真槍對著他的臉頰開了一槍,導(dǎo)致陳民受傷。南京浦口檢方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昨天,浦口法院審理此案,當庭沒有宣判。
庭審
她自稱為愛加入傳銷
去年6月22日晚上9點半左右,在南京浦口一處公交站臺,楊云拿仿真槍對著前男友陳民的臉開了一槍后轉(zhuǎn)身就走了,后被警方抓獲。
楊云被控故意殺人和非法持有槍支罪,昨天浦口法院審理此案。楊云告訴法官,她是河南人,2012年通過網(wǎng)絡(luò)認識了陳民,并對陳民產(chǎn)生了好感。陳民說自己在長沙做策劃,邀請她加入。不久楊云來到長沙,發(fā)現(xiàn)所謂的策劃其實是傳銷。但她當時愛上了陳民,就跟他一起加入了傳銷組織。很快,兩人成了男女朋友,一個月后楊云懷孕了,陳民想把孩子打掉。在懷孕68天時,她去醫(yī)院做了引產(chǎn)手術(shù)。后來,楊云了解到,陳民還跟別的女人保持曖昧。所有的這些事情,讓楊云一直生活在痛苦中。
分手后開槍報復(fù)前男友
2013年初,兩人來到南京,之間的矛盾不斷升級,沒多久楊云離開南京,兩人就算是分手了。
后來她聽說陳民背后中傷自己,去年4月,她回南京找了幾個人,把陳民打了一頓。她還在網(wǎng)上買了把仿真槍和一些子彈。兩個月后,她再次來到南京,隨身帶了那把槍,想找陳民報復(fù)。2013年6月22日,她和陳民一起吃了午飯,下午她掏出槍來給陳民看。陳民對她說,“你把這子彈送給我,我會記住你一輩子?!碑敃r,楊云把子彈退出來,遞給陳民,可隨后她又從口袋里摸出一顆,裝進槍里。當天晚飯后,陳民送楊云去公交站臺,等車的時候,楊云又想起了戀愛時經(jīng)歷的痛苦,于是掏出槍,對著陳民的臉頰,說了聲“對不起”,隨后扣動了扳機。
罪名
檢方控訴故意殺人
她辯稱只是故意傷害
陳民的右臉被打穿,經(jīng)鑒定為輕傷。檢方認為,楊云的行為屬于故意殺人,并且非法持有槍支,數(shù)罪并罰,建議量刑4到5年。楊云辯稱,自己看過針灸的書,知道打臉不會讓他死亡。她說,自己沖動犯了罪,她愿意承擔責(zé)任,但自己僅是故意傷害,并非故意殺人。
檢方則表示,當時醫(yī)生檢查發(fā)現(xiàn),子彈是從陳民的右臉頰往斜上方穿過去的,如果子彈再往下或往上一點,都有可能危及生命。另外,從當時的傷情來看,也可能造成死亡。而楊云打完槍后離開了現(xiàn)場,放任了這些可能性的發(fā)生,應(yīng)該是間接故意殺人。
另外,檢方出示了楊云曾發(fā)給陳民的短信,里面有一句“你就該去死?!睂Υ?,楊云說那都是氣話。昨天上午,浦口法院聽取了雙方的意見,當庭沒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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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女子報復(fù)前男友 一槍打穿其右臉被控故意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