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1日,鄭東新區(qū)心怡路與祥盛街交叉口,綠地原盛國際辦公樓外保溫材料起火,引起市民的廣泛關注。事發(fā)后,網絡流傳有多個版本的火災原因,外墻保溫材料是否達標,以及非官方的救援消息等。
據(jù)了解,我國在2005年開始推行建筑節(jié)能政策,主要措施之一是外墻增加保溫層?!?·9”央視新址大火發(fā)生之前,由于對保溫材料火災危險性認識不足,大多外墻保溫層使用了易燃可燃材料。我國在建筑節(jié)能綜合改造初期,使用了約30億平方米易燃可燃的保溫材料。高層建筑保溫材料一旦被熔融后,沿著大樓外立面流淌蔓延,短時間內就會形成大面積的立體燃燒。2015年10月30日,鄭州市九龍國際在建工地外墻保溫層發(fā)生火災,過火面積1500平方米,造成2人死亡。
【行動】我省多次整治建筑外墻保溫和裝飾材料
據(jù)統(tǒng)計,我省消防部門也多次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針對高層建筑外墻保溫和裝飾材料等方面進行重點整治。
去年9月份的專項整治中,我省重點整治高層建筑違規(guī)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以及外墻裝飾材料使用鋁塑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問題。
對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和外墻裝飾材料的高層建筑,結合改建、擴建工程,逐步進行拆除和更換。未拆除前,嚴密包覆裸露的保溫材料,設立永久性消防安全警示標志,嚴禁在建筑外墻動火用電、堆放可燃物和燃放煙花爆竹,汽車、電動自行車停放應與建筑外墻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2017年鄭州市消防部門在全市范圍內清查易燃可燃外墻保溫材料。其中,聯(lián)合鄭州市房管局全面摸清高層建筑外墻保溫材料底數(shù),對4.5萬平方米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建立臺賬,懸掛永久性警示標牌;保護層脫落損壞的立即組織修補,結合舊樓改造、節(jié)能改造,列出計劃,逐步拆除更換;對于新建和在建的高層建筑,嚴格按照國家標準使用不燃、難燃外保溫材料。
會上,鄭州市消防支隊有關負責人通過案例警示,再次明確高層建筑火災撲救難度大,火災危險性高,提醒高層建筑的管理和使用者均應注意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避免火災事故高發(fā)頻發(fā)。同時特別提示群眾,冬季天干物燥,用火用電取暖引發(fā)的致災因素很多,平時生活中要注意養(yǎng)成良好的用火用電習慣。
原標題:鄭東新區(qū)辦公樓火災原因仍在調查 網上各種說法均未經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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