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市藏身食雜店,售鳥商販嫌買一百只太少
哈爾濱雙城區(qū)文昌大街附近的一個窄巷的連片低矮平房,是當地販鳥的“集市”,其中至少有十家販賣鳥和各種捕鳥工具的店鋪,這些門房外大多沒有招牌,有的也是食雜店、熟食店的牌匾,房子里面卻塞滿了各種捕鳥商品,鳥籠里裝著不同種類的鳥雀。
11月15日,一位鳥店老板叼著煙整理著鳥籠,面對澎湃新聞記者詢問其玩鳥多久,他語氣驕傲:“快二十年了,只要有一口氣就還想著上山(捕鳥)!”在其店門口,捕鳥支網的桿子、鐵夾,誘鳥的谷物堆得滿滿當當。當澎湃新聞記者質疑捕鳥桿質量時,他將一根5米長的不銹鋼伸縮鳥桿丟到地上,“聽聽音,這桿子質量沒得說,一根200元?!睋浣榻B,一張網配三根桿,這一套捕鳥工具售價將近700元。
讓鳥中招的除了網捕之外,還有鳥籠。澎湃新聞記者在道外區(qū)集市上發(fā)現,這類鳥籠大多有3層,頂層為滾籠或者蓋籠,鳥兒受到籠中的鳥聲或者食物引誘落在籠頂,便會掉入籠中無法飛出。據一名商販介紹,這樣的鳥籠多是在場地并不開闊的區(qū)域使用,甚至在自家前后院就可以捕鳥,一套籠子價格150-350元不等。
在雙城區(qū)的集市上,各種不同型號的鐵夾子就擺在地上公開售賣,用于捕捉水禽或者走地鳥類的夾子價格低廉,一元一個,十元可以買12個。
禁用毒藥公開叫賣
除了捕鳥的工具大肆銷售,該集市還有呋喃丹、氰酸鉀鋁(俗稱扁毛霜)等被多地林業(yè)部門禁用的毒鳥藥物出售。
澎湃新聞記者在雙城區(qū)集市上看到,散裝的5克小包扁毛霜每包售價僅兩毛錢。當澎湃新聞記者詢問有沒有藥效更強的原藥時,一個商販從貨箱里小心翼翼地取出兩包藥品,一包是20克的密封袋裝粉末,另一包是一個白色圓形塊狀物,裝在沒有標識無密封的塑料袋中。商販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兩包藥都是扁毛霜原藥,價格也都是20元,二者純度不一樣,塊狀的藥效更好,“塊狀的回去砸碎一小塊,自己兌上幾斤苞米粒就行,絕對好用。”澎湃新聞記者走訪近十家農藥、雜貨攤位,攤主均表示有不同純度的扁毛霜銷售。
趙平告訴澎湃新聞,扁毛霜白色無味,捕鳥人在鳥類活動集中的水面投撒沾有扁毛霜的稻粒、谷粒,鳥食用后會窒息暈厥,難以起飛,守候一旁的捕鳥人可以輕易將中毒的鳥收集,然后賣掉。因扁毛霜等毒藥投放更為隱蔽,卻可以殺死成群的鳥,這些中毒而死的鳥又會造成大型肉食鳥類甚至人的二次中毒,相對獵槍、鳥網,投毒捕鳥危害更大。
在雙城區(qū)集市的一家食雜店里,幽暗的室內貨架上沒有擺放太多食品,卻碼放著一排排鳥籠,看到志愿者“爽快”地買了兩只黃雀后,店主顯得很高興。志愿者問有沒有“吃的鳥”,店主旋即回到柜臺,將冰柜打開,把上面一層雪糕飲料挪開,下層堆放著四五袋冰凍的死鳥。店主拿出一個白色大塑料袋展開,澎湃新聞記者看到,袋子里裝著30多只沒有褪毛的斑鶇。店主稱,這些鳥都是拿網粘的,已經是存貨了,剩的不多,要的話可以優(yōu)惠點,每只6元,“以前我這冰柜都是滿的,夏天時候一只至少十塊。”
在道外區(qū)的集市上,也有大量的死鳥被兜售,這些死鳥體積較小,羽毛凌亂,有黃雀、百靈、蠟嘴雀、麻雀等不同種類,已經聚成一坨。銷售死鳥的商販表示,鳥都是從周邊網的,一塊錢一只,要得多的話還可以弄。澎湃新聞記者表示想要一百只,問是否能便宜一點時,該商販笑笑搖頭,說:“才百八十只,量太少了,我還以為多少呢,我給燒烤店送都是幾百只,也是這個價!”
售價最高五千,環(huán)保組織今年解救18900余只
一位熟悉吉林、黑龍江兩地捕鳥行情的鳥販王峰(化名)告訴澎湃新聞,集市上的鳥大多都是周邊就近打的,捕鳥人有時候會上山下網,有時候就在房前屋后的林子里、院子里支網、架籠,或者在田地里投撒毒谷子進行捕鳥。
而在走訪的黑龍江、吉林兩省三處集市上,澎湃新聞記者發(fā)現,黃雀、蠟嘴雀、百靈等鳥種主要作為觀賞鳥進行販賣,其中尤以黃雀最多。一只毛色好、形體佳、叫口好的黃雀,售價可高達3000-5000元。
吉林松原資深捕鳥人廖宏光(化名)告訴澎湃新聞,作為職業(yè)玩鳥人,他們經常去鳥市收鳥,聽“叫口”,判斷是否有馴養(yǎng)價值。一只有馴養(yǎng)潛力的黃雀,經半年左右老鳥帶新鳥馴化,叫聲變得連續(xù)、悅耳,售價會成倍上漲,最多時他家里有一百多只鳥?!拔抑疤粢恢稽S雀40元買來,馴三個月轉手賣了2000元,蠟嘴雀最高賣過5000元一只,要是自己捕成本更低?!绷魏旯庹f,“除了這些用作觀賞的鳥,其他吃蟲子或者品相、習性不好的鳥,就都賣去餐飲了?!?/p>
利益驅使讓黑龍江、吉林兩地捕鳥活動日益猖獗。環(huán)保組織吉林省榆樹市野生動植物保護協(xié)會2014年護鳥行動數據,從側面印證了這一點。澎湃新聞從該協(xié)會了解到,2014年以來,其在吉林省搗毀長期捕獵野生鳥窩點43處(次);清理銷售捕鳥工具的商店24家,收繳捕鳥網3400余片,捕鳥籠子1200個,捕鳥桿子1350余套,捕鳥毒藥14箱,約14000余袋;全年共成功解救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一級、二級)29只,解救并放飛各種鳥類18900余只。
長期從事野生動物保護研究的陜西師范大學鳥類學專家于曉平教授對澎湃新聞表示,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guī)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均屬于違法行為,視乎情節(jié)輕將處以拘役或者5年以下,重則5-10年有期徒刑。對于“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解釋,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以及馴養(yǎng)繁殖的上述物種。
國際野生生物保護學會資深研究員孫付萍告訴澎湃新聞,捕捉和販賣斑鶇等沒有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三有”(有益、有重要經濟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鳥類,從證據性物證來判斷,處理會比較難,但比如廣東省在執(zhí)法時就有一個數量和案值上的界定,當達到一定限度,也被視為違法行為,將對當事人進行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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